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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明公办中小学这样报名!详细招生报名操作指引来啦

高明教育 2021-06-30


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

招生报名即将开始

在哪里报?

怎么报?

请往下看!





报名入口


公办学校在高明通“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”报名(只有手机端)。


提 醒
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操作!

公办学校报名系统开放时间:

初中

6月1日上午9:00至6月5日下午16:00

小学

6月6日上午9:00至6月10日下午16:00


无论你是户籍生、政策性借读生

还是普通借读生

都需要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内

进入相应的系统进行报名操作


先报名!


提醒: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由佛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,请密切留意!


进入系统方式①

  • 1.打开“高明教育”公众号(点击本文标题下方蓝字关注,持续获取更多官方相关信息)
  • 2.在菜单栏点击【招生录取】的【公办报名入口】


  • 3.跳转进入“高明通首页”
  • 4.选择“招生报名”图标进入高明区教育招生服务平台。


  • 根据入学阶段选择“小学报名”或者“初中报名”



进入系统方式②


  • 1.关注“高明通”公众号(报名相关消息通知都通过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推送)。
  • 2.在公众号菜单栏【进入高明】进入高明通页面。



提醒!

进入“高明通”后都需先进行实名认证

按提示操作即可




入学报名


以下步骤以小学报名为例,初中报名操作相同。以下为操作示意图,请按实际资料填写。


1.点击招生报名,然后点击“小学报名”进入小学报名界面。

2.点击“新增小学入学报名”,仔细阅读报名承诺书后开始报名。



3.首先填写报名基本信息,填写完基本信息。



4.选择入学类型,然后填写相关证明信息和上传证明附件(如需上传的情况下上传)。



在这一步中

政策性借读生可参照以下指引表


《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报名资格审核指引》


认定类别

具体情况列举

处理指引

1、在高明区同一镇(街道)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及以上,有固定住址、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(16类)

1

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(截止2020年8月31日);

予以认定居住条件

2

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(截止2020年8月31日);

予以认定居住条件

3

连续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(截止2020年8月31日);

予以认定居住条件

4

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(截止2020年8月31日);

予以认定居住条件

5

在同一镇(街道)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(截止2020年8月31日);

予以认定社保条件

2、父母一方是佛山市户籍,并且在高明区各镇(街道)内有固定住所或工作的非户籍适龄子女(17类)

1

父、母与子(或女)同一户口本,户主为父或母

予以认定亲子关系

2

医学出生证明

予以认定亲子关系

3

公安部门(派出所)出具亲子关系证明

予以认定亲子关系

4

医学DNA亲子检验报告

予以认定亲子关系

5

居(村)委会出具亲子关系证明

不予以认定亲子关系

6

固定住所证明中房产类参照第18类1-5条执行

予以认定固定住所

7

提供镇(街道)内合法租房合同

予以认定固定住所

8

提供镇(街道)内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、营业执照

予以认定固定工作

认定类别

具体情况列举

处理指引

3、在高明区各镇(街道)内居住并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,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(18类)

1

有房产证(或不动产证)

予以认定房产条件

2

有购房合同加购房发票加契税完税证明

予以认定房产条件

3

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

予以认定房产条件

4

农村自建房的,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的

予以认定房产条件

5

购买商铺、车房达80平方米以上的

不予认定房产条件

6

多套房产合计面积才达80平方米以上的

不予认定房产条件

4、其他情况认定

1

居住证、社保证明、营业执照、纳税证明截止计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。连续5年是指: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;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,如果在2020年2月1日-报名截止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,只要在报名截止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,仍可视为连续。

予以认定连续5年

2

居住证、社保证明、营业执照、纳税证明均属于同一镇(街道)

可申请该镇(街道)政策性借读生

3

学生与父母在一户口本上,但户主不是父母

考生父母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,否则不予认定

认定类别

具体情况列举

处理指引

4、其他情况认定

4

学生与父母都不在同一户口本上

学生父母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,否则不予认定

5

父亲、母亲分别符合部分条件

学生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资格要求予以认定

6

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

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(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)。依据监护人条件审核。

7

家长为退休人员

退休前在高明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五年的予以认定,否则不予认定。

8

不符合政借生条件的学生

各校要做好解释工作,并告知学生家长按普通借读生身份参加积分入学排位



注意:

5.若报名类型是学区户籍生,需定位户籍坐标匹配到学区和学区学校。





6.如未匹配到学区,则需手动选择学区和学校。





查看报名信息


报名完成后,返回首页,点击报名信息列表可查看报名基本信息、证明材料和进度结果





修改报名信息


报名日期截止前家长可修改报名信息:点击首页的报名信息列表,点击修改报名资料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信息。



报名截止后,根据招生报名录取方案安排,6月11-20日进行资格审查。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况下修改报名信息:点击首页的报名信息列表,点击修改报名资料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信息。



再次提醒各位家长!
一定要在报名时间内报名!

咨询电话


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教育服务部:88889548

区教师发展中心杨和教育服务部:88803683

区教师发展中心明城教育服务部:88831501

区教师发展中心更合教育服务部:88843828

区教育局招生考试科:88282386


【高明实验中学】

电话:0757-88626217

公众微信号:高明实验中学(搜索微信公众号名即可关注)


【广二师高明附校】

电话:0757--88816820

公众微信号:广二师高明附校


【荷城中学】

电话:0757-88635338

微信公众号:高明荷城中学


【一中附中】

电话:0757-88821071、88820901

微信公众号:高明区第一中学附属初中


【杨和中学】

电话:0757-88801570

公众微信号:高明区杨和中学


【东洲中学】

电话:0757-89930684

微信公众号: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东洲中学


【更合中学】

电话:0757-88871288、88872808

公众微信号:佛山市高明区更合中学


更多招生报名录取相关信息

在本公众号菜单栏【招生录取】

可获得全部政策方案、答疑汇总和名单公示等信息

并随着招生工作进程更新

必须保存!



素材来源 | 高明区教育局

编辑 | 高明教育微信编辑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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